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附件)、锅炉介质的安全检验(含型式试验)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展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附件)的生产许可评审、产品质量检验与鉴定、能效测试;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资格考试;接受委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与事故鉴定。
由深圳市特检院、深圳市泰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机械)电子实操考试系统”项目,通过了深圳市科技成果鉴定。该项目是深圳市特检院与深圳市泰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历时两年的通力合作,在现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配备了电子设备和辅助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实现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机械)电子化实际操作考试场地测评功能。同时项目研发了电子化实操考试的信息管理和统计管理等系统,实现了综合信息化管理及考试过程管理的功能。通过项目的研发,还编制发布了“桥门式起重司机电子实操考试系统”控制标准,为起重机司机电子实操系统提供了依据。专家鉴定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成果可取代传统的人工考评模式,硬件设计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软件技术先进、合理,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和发展空间,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同意通过本次成果鉴定。
2014年3月17日至24日,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机电四部顺利完成两台型号为LR1750的履带式起重机监督检验工作。该设备上车配有超起桅杆及悬浮配重,使起吊能力得到大大提升,最大额定载荷可达750吨,是目前深圳市场上起吊能力最大的履带式起重机。此种型号的设备主要有重型主臂(S)单独作业工况、重型主臂(S)与超起桅杆(D)、悬浮配重(B)、重型变幅副臂(W)等其中一种或几种进行合理组合而成的工况(例如:SD、SDB、SDW等),每种组合工况又有各种安装臂长。考虑到该起重机的结构特点和各种复杂工况,深圳市特检院机电四部接到检验任务之后,立即组织检验骨干成立专门检验小组,共同研讨该设备的检验方案及检验细节。在使用单位及制造单位的全力配合下,检验小组通过6个工作日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了该设备整体金属结构、电气系统、液压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以及额载、动载、静载等试验。
2014年5月28日13点58分,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1#16万立方米LNG储罐重达750吨、直径80余米的穹顶成功气升顶,标志着外罐建造的重要节点顺利通过,内罐的建造即将全面展开。与此同时,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检验人员对其进行的监督检验也将同步展开。继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2#、3#16万立方米LNG储罐升顶后,这是深圳市特检院检验人员第四次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到2015年12月,中国最大的LNG储罐群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投入运行。它们是已经投入运行的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2#、3#16万立方米LNG储罐和在建的4#16万立方米LNG储罐;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建的4台16万立方米LNG储罐。
2013年8月6日晚上,融景园A栋L2乘客电梯发生故障,造成12名乘客被困。调查组对故障电梯进行了勘查、检测和试验,得出结论:电梯故障的主要原因是制动器的制动力不足和平衡系数过小。导致制动器制动力不足的原因是制动器的制动盘磨损超出要求;电梯平衡系数过小时,制动器需提供比平衡系数正常情况下更大的制动力。电梯制动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该电梯维保单位没有按制造企业作业文件的要求,对制动器进行正确的维护、调整或者更换部件;平衡系数过小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轿厢过度装修所致。
2013年5月15日11点37分,位于笋岗东路3013号长虹大厦1号乘客电梯发生开门下行剪切事故,造成1人死亡。受罗湖区政府成立的“5.15”长虹大厦电梯事故调查组委托,市特检院成立调查组,多个部门为现场勘查、检测和试验提供支持。技术组根据事故现象以及现场勘查、检测情况,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载荷试验、静载试验,制动器人为通断电试验30次试验、滴油制动力矩测试试验、加速度计算和测试、录像视频逐帧分析计算、制动器动作可靠性试验19850次等工作,得出结论:电梯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是发生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电梯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的原因是制动鼓与制动闸瓦之间摩擦表面存在润滑油。
省质监局于2013年2月初向市特检院下达了高铝锌基合金蜗轮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评估任务。工作组从材料、设计计算、制造安装、使用情况、模拟测试等五个方面入手,分技术调研、抽样、测试研究、编制报告等四个阶段来开展工作。工作组进行了42个曳引机蜗轮样品的表面缺陷检验、化学成分测试、布氏硬度及针孔度级别测试、拉伸性能检测、显微组织、拉伸试样断口分析、失效蜗轮断口分析等测试研究,并向省质监局报送了监督抽查和安全评估报告,为其下一步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