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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联盟推荐轻工(仪器仪表)评委入库的函
来源:原创     日期:2019-10-10  

关于邀请深圳质量创新技术联盟

推荐评委入库的函

 

深圳质量创新技术联盟

为完善深圳市轻工(仪器仪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有关规定,特邀请贵联盟推荐深圳市轻工(仪器仪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

轻工(仪器仪表)1个专业。

二、征集评审委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现在职在岗,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3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审委员征集方式

(一)各推荐单位(入库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深圳市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盖章后连同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验原件)报送深圳质量创新技术联盟秘书处。(联系人:黄少丽,联系电话:2652162515820499169,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92号 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6号楼301。)

(二)深圳市轻工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仪器仪表)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进入评委库。批准入库的评委不进行公示。

特此邀请。

 

附件:1.深圳市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点击下载)

                    2.评委入库电子信息表(点击下载)

 

 

深圳市轻工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委会(仪器仪表)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评委入库提交资料清单:

1.《评委入库电子信息表》(excel电子版);

2.《深圳市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纸质版

3.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黄少丽,联系电话:26521625,15820499169,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92号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6号楼301。

邮箱:15820499169@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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